关于下发《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规则》的通知
来源:金鹏航空 发布日期:2022-07-21
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结合目前国内散客对市场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同时结合目前国内散客多舱位规则执行情况,重新制定《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规则》,经研究决定,予以下发。
本文自2022年7月22日(含)起生效并执行,原业务通告MD-Notification-2021-114关于修订并重新下发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航班散客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通知7月22日(含)同时废止。新旧业务通告过渡期规则为:
一、2022年7月22日(含)以后销售的2022年7月22日(含)以后开始旅行的客票按本文件处理。
二、2022年7月22日(不含)之前销售的客票按原国内业务通告MD-Notification-2021-114关于修订并重新下发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航班散客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通知办理执行。
三、2022年7月22日(不含)前销售的客票,在2022年7月22日(含)后首次发生变更,仍按原业务通告中的变更规则执行,若变更后再次发生变更业务,则按照本规定执行。
四、2022年7月22日(不含)前销售的客票,在2022年7月22日(含)后发生退票,仍按原业务通告中的退票规则执行。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全体销售人员以及营业部所辖销售代理企业进行培训,并做好旅客解释工作。
附件:1.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规则
2.代理人、旅行社违规处罚标准
3.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表
附件1
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规则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7月22日(含)起。
(二)适用航班日期:2020年7月22日(含)起。
(三)适用于由金鹏航空(Y8)运输企业承运的、使用金鹏航空国内运输凭证(包括使用“871”确认的 BSP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线运输。
注:此规则同样适用于金鹏航空国内包机航班,若包机航班有特殊规则,则按包机航班规则办理。
(四)适用于与金鹏航空(Y8)签署的互相销售多等级舱位客票协议的航空公司,其销售的Y8国内航线运输。
二、舱位设置
(一)公务舱:C舱
公务舱子舱位为:D/Z/I/J舱
(二)经济舱:Y舱
经济舱子舱位为:B/H/K/L/M/X/V/N/A/U/T/R/E/Q/P/F/G/S/O舱。对应固定折扣以及定义如下:
舱位代码 | W | Y | B | H | K | L | M | X | V | N | A | U | T/R | E | Q | P | F | G | S/O |
折扣 | 超值经济舱 | 100% | 92% | 84% | 76% | 68% | 60% | 54% | 48% | 42% | 34% | 26% | 26%折(不含)以下 | 上浮 | 上浮 | 下浮 | 产品舱 | 团队+产品 | 积分免票/免票舱 |
(三)超值经济舱(即超经舱):W舱
(四)舱位设置说明
1.当舱位及其子舱位为产品舱时,使用规定按产品规则执行;若无产品规则,则按本文件对应的主舱规则执行。
2.当舱位及其子舱位为免票舱时,使用规定按对应舱位免票规则执行。
3.当舱位及其子舱位为团队舱时,使用规定按团队规则执行。
4.当舱位及其子舱位为特价舱时,使用规定按该特价舱位规定执行;若无特定规则,则按本文件执行。
5.舱位代码后带数字的舱位(如T1等),在办理退改签业务时,若有特定规则限制,则按对应的限制规则办理;若无特定规则限制,一律参照主舱位规则办理。
三、票价
(一)客票价为旅客开始乘机之日适用的票价。
(二)销售单位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价格与舱位相对应的原则,否则一律按福航现行处罚规定执行。
(三)各舱位价格以旅行之日定座终端中公布及出票时PAT:A出来的运价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客票价以人民币十元为单位,尾数一律四舍五入。
(四)各销售单位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生成价格有误,须按照各舱位对应折扣票价或销售政策中的销售价格手工修改价格。
四、税费
(一)各销售单位应根据民航局规定向购买客票的旅客征收有关税费。
(二)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税费可享受减、免优惠的旅客类型如下
1.儿童、婴儿旅客,无论使用何种票价,均免征收民航发展基金。
2.儿童、婴儿旅客,无论使用何种票价,可享受燃油附加费减半(儿童)、免收(婴儿)的优惠。
3.按民航规定以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计费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可享受燃油附加费减半的优惠。
4.若民航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最新规定办理。
五、客票有效期
(一)除另有规定外,普通票价的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视为不定期客票,客票有效期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二)除另有规定外,变更后客票的有效期仍以原客票有效期为准。
注:FC有效期指令格式:FC 始发站 A-原客票有效截止日期 承运人代码 到达站 现票价 产品代码(无代码可不打) CNY现票价END。未使用FC指令输入客票有效期,可适用DETR 原票号,H查询原客票有效期。
(三)除另有约定外,客票有效期的计算,从旅行开始或填开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有效期满之日的次日零时为止。
六、退票有效期
除另有约定外,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其客票有效期起始日期起至客票有效期满后30天内向金鹏航空提出并办理退款手续;否则金鹏航空有权拒绝办理。
七、定座与出票
(一)定座
1.各舱位具体预留时限以定座系统中承运人的标注为准;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大客户、金鹏航空官网座位预留时限执行其现有规定不变。
2.各单位应对旅客定座信息妥善保护,不得随意向外提供旅客信息,防止旅客信息被窃取或非法泄露。旅客定座信息只有经国家相关机关或旅客个人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向外披露;当个人在售票柜台查询时,须提供个人的身份证件,待查验确属旅客本人时方可提供;当个人以电话形式查询时,核实旅客身份后,并提供个人证件号码、航班日期、航班号,以上信息与定座信息一致时方可提供相关信息。
3.特殊旅客按现行国内航班特殊旅客销售服务流程执行。销售单位在处理重要旅客和特殊旅客变更业务时,需在定座记录中,重新输入新航班的OSI或SSR等服务备注项,以保证服务信息的一致化。
4.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按照同一航班成人适用普通票价的50%购票,以上优惠票均在C、Y舱定座。
5.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购买金鹏航空其他舱位及优惠票价客票,视同为普通旅客购票,须按照对应舱位及票价的现行规定执行。
6.教师可提前3天在K舱上申请定座,学生可提前3天在M舱上申请定座;由营业部、金鹏航空直属售票处、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转呈旅客申请至收益管理中心,由收益管理中心视航班销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座位。
7.儿童旅客购买国内航班客票,参照现行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儿童旅客购票操作规定执行。每名儿童所购客票必须与随行成人同服务等级就坐,否则按无成人陪伴儿童办理,若不满足无陪儿童办理标准,不予以售票。
(1)成人旅客客票使用:OSI 航司代码 ERTONG 同行儿童的票号/PN(N为符合规定的同行成人序号),备注同行儿童旅客票号。
(2)儿童旅客客票使用:OSI 航司代码 CHENGREN 同行成人的票号/PN(N为同行儿童序号),备注同行成人旅客票号。
9.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金鹏航空允许每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婴儿旅客。婴儿必须与成人同行,不得单独成行,且每名婴儿所购客票必须与随行成人同服务等级就坐。
(二)出票
1.“票价”栏应按定座终端中公布的对应舱位票价或按产品规定打印。
2.明折明扣客票“签注”栏按定座舱位对应的限制条件打印“不得签转”或“不得自愿签转、不得自愿退票”及产品代码等。
3.“票价级别/客票类别“栏打印票价对应的运价基础,具体格式如下:
客票类型 | “签注”栏打印格式 | “票价级别”栏打印格式 |
C舱全价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C |
C舱儿童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CCH50 |
C舱婴儿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CIN10S |
C舱军残票 | DFMM | CGM |
C舱警残票 | DFPP | CJC |
D舱及子舱位客票 | 不得自愿签转 | DY折扣S |
Z舱及子舱位客票 | 不得自愿签转 | ZY折扣S |
I舱及子舱位客票 | 按规则执行 | 按产品规则执行 |
J舱常旅客免票 | 不得签转、PCK | J |
J舱公务票 | 不得签转、FBS | J |
J舱宾客票 | 不得签转、FPB | J |
W舱 | 按产品规则执行 | 按产品规则执行 |
Y舱全价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Y |
Y舱儿童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YCH50 |
Y舱婴儿票 | (无限制条件)此栏空白 | YIN10S |
Y舱军残票 | DFMM | YGM |
Y舱警残票 | DFPP | YJC |
经济舱散客子舱位B至U为折扣舱 | 不得自愿签转 | 对应舱位代码;带数字舱运价基础为主舱1、主舱2打印“主舱位+数字”(如A1、U1) |
T/R及其子舱位舱特价票 | 不得自愿签转 | T/R;带数字舱运价基础为主舱1、主舱2打印“主舱位+数字”(如T1、T2) |
E/Q/P/F/G舱 | 按产品规则执行 | 按产品规则执行 |
教师票 | 不得签转、DT | K |
学生票 | 不得签转、SD | M |
O舱宾客、协议等免票 | 不得签转、FBS、FPB等 | O |
S舱常旅客免票 | 不得签转、PCK | S |
八、自愿变更
变更费及票价差额均按适用的客票票面价计算,变更费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到个位。在定座终端操作变更业务时,一律以退座时间为判断依据。
(一)变更收费标准
1.C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均不收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
2.D/Z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均不收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5%的变更手续费。
3.Y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5%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20%的变更手续费。
4.B/H/K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3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4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0%的变更手续费。
5.L/M/X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2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3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4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60%的变更手续费。
6.V/N/A/U/T/R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6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7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80%的变更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90%的变更手续费。
7.使用C/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军/警残客票,免收变更费;占座婴儿和儿童客票按现行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儿童旅客购票操作规定执行。
8.同一城市不同机场,允许自愿变更,变更业务视为一地。
举例:北京-浦东的客票,变更至北京-虹桥,若不存在票款差额时,退旧票重出新票,同时收取变更费;若自愿变更存在舱位价格差额时,退旧票重出新票,票款差额多退少补,同时收取变更费。
9.另有规定产品依据产品规定执行。
(二)客票变更
1.从高等级舱位改为低等级舱位或高票价变更至低票价,按自愿退票办理,重购客票。
2.从低等级舱位改为高等级舱位或低票价变更至高票价,换开客票时,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同时,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
3.若舱位升高但价格降低时,按1条款办理;若舱位降低但价格升高时,按2条款办理;若舱位升高或降低但价格一致时,换开新票,按原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
4.变更后客票的变更规定按照变更后舱位的对应规则执行,但变更过舱位的客票不得自愿签转至外航航班。
5.旅客购票后提出同日期同航班自愿变更时(含旅客在航班截载前取消座位,后又提出再订回原航班、原日期的情况),按1、2、3条款办理,但不收取变更费。
例:旅客购买一张11月30日T舱(600元)的浦东-三亚Y87051航班客票,于航班起飞前,提出变更至11月30日浦东-三亚Y87501的C舱(5970元)。
注:仅收取旅客票价差额---5970(C舱)-600(T舱)=5370(元)
(1)同日期同航班的客票自愿变更至C、Y舱后,不得自愿签转至外航航班。
6.各单位在为旅客办理变更时,如涉及服务等级变更,各单位须提前明确告知旅客,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处理单位承担。
(三)EI项格式
1.涉及升舱或有票款差额的自动变更,需将EI项修改为:原票限制条件,变更前舱位-变更后舱位/票款差额。同舱免费变更EI项无需修改,仍输入原内容。
2.以退旧出新方式操作自愿变更时,需在新票的EI项注明:原客票限制条件,原票票号。
(四)在处理自愿变更业务时
1.代理人:必须使用TRI指令自动变更,如系统提示无法使用TRI时,则退旧出新。严禁代理人手工修改FC/FN/FP/RMK CMS/RMK OT等项,违者将给予违规航段经济舱全价的处罚。
2.金鹏航空官网、金鹏航空直属柜台、海航直属售票处、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必须使用TRI指令自动变更,如系统提示无法使用TRI时,需OI换开后,再手工输入FC/FN/FP等项。
3.各销售单位以退旧出新模式办理自愿变更时,退旧票及重出新票的业务须同时操作,并按照我司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收取旧票与新票间的票款差额,同时,按原票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各销售单位须在原票的退款单上备注新票票号。
4.其他规定以现行国内航班自动变更操作规定为准。
九、自愿签转
在定座终端操作签转业务时,一律以退座时间为判断依据。
(一)允许自愿签转的客票
1.无签转限制且未改变过舱位等级的C、Y舱(不含其子舱位)成人客票及按CCH50、YCH50购买的儿童客票,按各舱位对应规则收取变更费后,允许自愿签转。
(1)当自愿签转时与外航舱位价格存在差额,须按客票换开处理,重新出票,产生的票款差额多退少补,同时收取变更费。
(2)符合“允许自愿签转条件”的客票,在办理自愿签转业务时:金鹏航空官网、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金鹏直属售票处、海航直属售票处可采取OI换开的方式签转;代理人须以退旧出新的方式操作,退旧票重出新票,产生的票款差额多退少补,同时收取变更费等相应费用;退旧票及重出新票的业务须同时操作,且须在原票的退款单上备注:自愿签转,新/旧客票票号。
(3)当外航未对我司开放其公务、经济舱对应服务等级全价舱位时,我司应将原客票做全退处理,并收取对应舱位的变更费,同时,协助旅客购买外航航班,若存在票款差额,则由旅客自行承担。
注:同一城市不同机场,允许签转,签转业务视为一地。
举例:北京-浦东的客票,签转至北京-虹桥,不存在票款差额时,退旧票重出新票,同时收取变更费;若自愿签转存在舱位价格差额时,退旧票重出新票,票款差额多退少补,同时收取变更费。
2.按民航局规定适用票价购买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提出自愿签转时:
(1)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的客票不得自愿签转外航,如旅客提出签转外航,我司客票可按全退处理,请旅客至外航重购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
(2)婴儿旅客提出自愿签转时,若自愿签转与外航舱位价格存在差额时,须按客票换开处理,重新出票,产生的票款差额多退少补,不收取变更费。
(二)不得自愿签转的客票
1.除(一)款规定之外,其他舱位客票(即C/Y舱对应的子舱位、免票)不得自愿签转。
2.变更过舱位的客票不得自愿签转至外航航班。
3.凡不允许自愿签转的客票要求自愿签转,按自愿退票条款处理。
十、自愿退票
在定座终端操作退票业务时,一律以退座时间为判断依据。
(一)退票收费标准
1.C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4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
2.D/Z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5%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
3.Y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40%的退票手续费。
4.B/H/K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4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5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60%的退票手续费。
5.L/M/X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3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4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6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7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80%的退票手续费。
- V/N/A/U/T/R舱,航班规定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6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7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85%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90%的退票手续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每次收取实际票面价100%的退票手续费。
7.使用C/Y舱票价计算的婴儿、军/警残客票,免收退票费;占座婴儿和儿童客票按现行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儿童旅客购票操作规定执行。
8.变更(含舱位等级、服务等级升高、同舱补差)后的客票,如旅客提出退票,须提取原客票信息,将票价价差部分退回旅客,不收取退票费,剩余部分按原客票舱位(即第一张客票)及新票退座时间收取退票费。
9.已经办理退票的客票,视为已与金鹏航空解除运输合同,后续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办理客票的退改签业务。
十一、退改签业务办理地点
(一)原则上签改退业务办理地点,按以下规定办理
1.客票退改签业务原则上须在原购票售票处办理。
2.通过金鹏航空官网、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购买的客票,须在原出票处办理。
3.旅客在非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购买的,通过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办理变更后的客票如发生退票,一律到金鹏直属售票处、海航直属售票处办理,无金鹏直属售票处、海航直属售票处的地区,可到金鹏航空授权指定的代理处办理,无授权代理的则由金鹏航空市场营销部品质管理中心航班保障人员协助办理。
4.旅客到达机场后要求办理退改签业务,金鹏直属售票处、海航直属售票处机场柜台或金鹏航空特别授权的指定代理可为旅客办理变更及签转业务;在办理退票业务时,只负责取消不成行的订座记录,退款手续须回原出票地办理。
5.不正常航班时,退改签业务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6.特殊情况下,退改签业务处理流程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团队客票
团队客票参照现行团队管理规定办理。
十三、非自愿签转、变更、退票
(一)办理退改签业务时查询到航班不正常,方可按照非自愿退改签规则办理。如旅客办理退改签业务时,航班为正常航班,当该客票办理完自愿退改签业务后,原航班再发生不正常,则已办理完自愿退改签手续的客票,不得以原航班不正常为由,申请办理非自愿退改签。
(二)航班不正常时,非自愿退改签业务可在金鹏直属售票处、海航直属售票处或经金鹏航空特别授权代理商办理。
(三)非自愿签转、变更、退票条款一律参照金鹏航空现行不正常航班票务处理规定办理。
十四、BSP客票及网站电子客票未涉及条款,一律以现行最新标准为准执行。
十五、其他规定
(一)来回程、联程航班可相互组合使用于一张客票,使用条件按照相应的舱位等级执行。
(二)客票的所有航段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从始发地点开始顺序使用。除以下特殊情况客票外,其它客票若未按顺序使用运输无效,不予接受运输及退款。(注:各类产品参照其对应规则办理,若无对应规则,则必须按顺序使用,不得颠倒使用,否则运输无效)
1.国内航班各服务等级对应的免票舱位客票(即各类公务、宾客、候补、协议免票等)。
2.国内航班散客对应舱位公布运价销售的客票,且无享受任何优惠政策的客票。
3.国内航班产品及特价舱位客票,若有特定规则,则按其对应规则办理。
(三)通过金鹏航空客服热线950719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及通过常旅客热线电话兑换常旅客免票的旅客,在柜台办理支付、领取行程单时,可由取票人凭旅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办理相关手续;使用身份附加证明购买优惠票的旅客(如:军/警残、教师、学生等),须提供身份附加证明原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同一城市的不同机场,变更、签转视为同一地处理。
(六)已办理完变更、签转的客票,后续再发生退、改、签业务时,所收取的变更费一律不再退回。
附件2
代理人、旅行社违规处罚标准
序号 | 违约行为 | 违约金标准 |
1 | 冒打、误打行程单 | 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一倍 |
2 | 平台销售展示资质信息不符 | 违约金额:3000元 |
3 | 因违反业务操作规定、工作差错等原因造成旅客无法乘机或出行不便或航空安全隐患 | 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旅客及委托方经济损失,按定座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4 | 虚占航班座位 | 补齐所占航班舱位票款,按所占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5 | 恶意虚占航班座位 | 补齐所占航班舱位票款,按所占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6 | 未按委托方规定在定座记录中录入旅客的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电话,导致航班发生变更时无法及时通知到旅客而引起旅客投诉或索赔 | 赔偿旅客和委托方的经济损失,按定座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7 | 未及时处理本部门各类“Q”,未将航班变更信息及时通知到其所填开客票的旅客,引起旅客投诉或索赔 | 赔偿旅客和委托方的经济损失,按定座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9 | 不配合委托方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后续工作安排,未及时将航班变更信息通知旅客的,引起旅客投诉或索赔 | 赔偿旅客和委托方的经济损失,按定座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9 | 未定妥座位填开客票,造成旅客无法乘机或出行不便 | 承担由此给旅客造成的损失,并按定座航班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一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10 | 在销售时,发布舱位票价或产品价格与委托方公布运价不符 | 每个航段3000元 |
11 | 阴阳票 | 补齐差价,并按所填开票面价格十倍金额交纳违约金 |
12 | 收取旅客机票款与机票票面价格不一致的 | 每张客票5000元 |
13 | 未经委托方特殊授权,对非本代理销售的定座信息进行任何操作 | 每张客票收取5000元 |
14 | 未经旅客允许,为旅客定座、出票、办理值机业务,或取消旅客已经定妥的座位,或办理退款手续 | 每位旅客收取5000元 |
14 | 展示、销售时,隐匿修改委托方退改签标准 | 每个航段收取3000元 |
16 | 违反委托方票务规定办理退改签业务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并按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17 | 多收旅客退票手续费或办理退款业务超过5个工作日 | 每张客票收取5000元 |
19 | 退票附件不齐全或虚假 | 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一倍金额 |
19 | 强制捆绑销售保险、积分、车接送等非委托方产品 | 每个航段收取3000元 |
20 | 违规销售委托方协议客户特殊运价、旅行社团队运价 | 终止其政策投放,并按每张客票收取5000元 |
21 | 违规销售委托方金鹏里程积分兑换客票、金鹿卡免票、金鹿卡打折票、活动奖励免票 | 每张客票收取5000元 |
22 | 销售假婴儿/儿童/金鹿卡折中折票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十倍交纳违约金 |
23 | 销售假军残票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24 | 高舱低占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25 | 客票票面恶意涂改(姓名、票价、航段)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并按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纳违约金 |
26 | 票价无意填开错误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 |
27 | 倒联、换联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五倍交纳违约金 |
29 | 已经乘机的客票办理退票、作废或再次乘机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十倍交纳违约金 |
29 | 误机客票作废处理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30 | 虚假换开(逃避退票手续费,升舱换开后退票) | 按未换开前客票标准收取退票费,并处以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一倍违约金 |
31 | 无相关优惠凭证填开优惠票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并按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32 | 无票证退票(没有相关票联的前提下在系统上做退票数据操作,造成委托方票款流失的恶意退款)。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并按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33 | 重复退票(同一张票联重复做几次退票) | 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的五倍交纳违约金 |
34 | 误机的团队客票;以及办理了遗失票证手续但未满有效期或未经结算中心确认是否已被冒乘、冒退的遗失客票办理退票手续的客票;对客票信息删改且办理退票。 | 收回票款,并按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35 | 优惠票未按指定舱位销售等行为引起旅客投诉。 | 收取定座舱位与对应服务等级全票价差价,并按每张客票定座舱位对应服务等级国内全票价两倍/国际客票按对应服务等级最高公布运价一倍交纳违约金 |
36 | 利用代理费返利销售,扰乱市场销售秩序。 | 每张客票收取5000元 |
附件3
金鹏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表
舱位代码 | 票价级别 | 使用条件 | OPEN票 | 签转规定 | 适用旅客 | |||||||||
变更费 | 退票费 |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336小时(含)之前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336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8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 | |||||
C | 100% | 免费 | 5% | 5% | 5% | 10% | 5% | 5% | 5% | 5% | 10% | 允许 | 允许 | 散客、公务、宾客优惠票,金鹏会员积分兑换免票,金鹏会员升舱客票等 |
D | 公务舱折扣舱位 | 免费 | 5% | 10% | 10% | 15% | 5% | 10% | 15% | 15% | 20%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Z | 公务舱折扣舱位 | 免费 | 5% | 10% | 10% | 15% | 5% | 10% | 15% | 15% | 20% | |||
I | 空中公务舱 | 依据产品规则执行 | 依据产品规则执行 | |||||||||||
Y | 100% | 5% | 5% | 10% | 10% | 20% | 10% | 10% | 20% | 20% | 40% | 允许 | 允许 | 散客 |
B | 92% | 5% | 10% | 30% | 40% | 50% | 10% | 20% | 40% | 50% | 60%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H | 84% | 5% | 10% | 30% | 40% | 50% | 10% | 20% | 40% | 50% | 60% | |||
K | 76% | 5% | 10% | 30% | 40% | 50% | 10% | 20% | 40% | 50% | 60% | |||
L | 68% | 20% | 30% | 40% | 50% | 60% | 30% | 40% | 60% | 70% | 80% | |||
M | 60% | 20% | 30% | 40% | 50% | 60% | 30% | 40% | 60% | 70% | 80% | |||
X | 54% | 20% | 30% | 40% | 50% | 60% | 30% | 40% | 60% | 70% | 80% | |||
V | 48%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N | 42%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A | 34%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U | 26%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T | 26%以下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R | 26%以下 | 50% | 60% | 70% | 80% | 90% | 60% | 70% | 85% | 90% | 100% | |||
E | 上浮舱 | 依据免票、团队、产品规则执行 | 依据免票、团队、产品规则执行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Q | 上浮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P | 下浮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F | 产品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G | 团队和产品销售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团队、散客 | ||||||||||
J/S/O | 积分免票/免票舱 | 金鹏规定 | 不允许 | 散客 | ||||||||||
W | 超值经济舱 | 不允许 | 不允许 | 散客 |